什麼是羈押?羈押等於有罪嗎?

什麼是羈押?羈押等於有罪嗎?

新聞常報導某人「涉嫌犯罪,檢方聲請羈押獲准」,但羈押是什麼?是不是代表有罪?其實,羈押只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,並不等於定罪或坐牢。

一、什麼是羈押?

羈押是法院為防止被告逃亡、串證或再犯,而將其暫時關押的措施,並非刑罰。

二、羈押的條件

法院必須認定被告符合以下至少一種情況,才能裁定羈押:

有逃亡或難以傳喚的可能。

有串供、滅證的風險。

可能再犯特定重大犯罪。

如果法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,可能改採其他措施:

交保:繳納保證金後限制行動。

責付:由家屬或親友負責監督。

限制住居:不得隨意離開特定住所。

三、羈押期限

羈押分為偵查階段和審判階段,各有不同的最長期限,並非無限期關押。

四、什麼是羈押禁見?

若有滅證或串供之虞,法院可裁定「羈押禁見」,限制與外界聯繫。

五、若被羈押該怎麼辦?

可請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或具保請求交保,並提出相關理由。

羈押是法律保障社會秩序的手段,但並不代表有罪,須透過審判程序才能決定最終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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