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羈押?羈押等於有罪嗎?
什麼是羈押?羈押等於有罪嗎?
新聞常報導某人「涉嫌犯罪,檢方聲請羈押獲准」,但羈押是什麼?是不是代表有罪?其實,羈押只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,並不等於定罪或坐牢。
一、什麼是羈押?
羈押是法院為防止被告逃亡、串證或再犯,而將其暫時關押的措施,並非刑罰。
二、羈押的條件
法院必須認定被告符合以下至少一種情況,才能裁定羈押:
有逃亡或難以傳喚的可能。
有串供、滅證的風險。
可能再犯特定重大犯罪。
如果法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,可能改採其他措施:
交保:繳納保證金後限制行動。
責付:由家屬或親友負責監督。
限制住居:不得隨意離開特定住所。
三、羈押期限
羈押分為偵查階段和審判階段,各有不同的最長期限,並非無限期關押。
四、什麼是羈押禁見?
若有滅證或串供之虞,法院可裁定「羈押禁見」,限制與外界聯繫。
五、若被羈押該怎麼辦?
可請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或具保請求交保,並提出相關理由。
羈押是法律保障社會秩序的手段,但並不代表有罪,須透過審判程序才能決定最終結果。
如需進一步法律諮詢,歡迎聯絡効群法律事務所,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法律協助